婚前守貞承諾書守的是什么?
關于此承諾卡和要求女學生承諾的行為,有如下質疑:
第一,此課程是否只有女生參加?此卡是否只要求女生簽名?據說這門課程是“青春無悔課”,守貞與“青春無悔”有什么關系?處女、純潔、無辜、傻白甜,就青春無悔了?男生的青春是否跟守貞就沒什么關系、而是更看重奮斗、拼搏、實力(也可能是家境)、談幾次戀愛再破幾個處?對于“男人”“女人”的這種標簽就如同女孩穿粉色男孩穿藍色一樣,簡單粗暴、刻板二分且雙重標準。
第二,男生為何不必參加承諾?如果是鼓吹貞潔的重要性,那么男性不用守貞意味著他們的“第一次”不珍貴?還是說,男生的性經驗和性體驗比女生的更重要?或是,男人很難控制自己的丁丁,而女人就該控制自己的性欲?
第三,如果我是女同性戀,那么我結婚(目前只能跟異性)之前跟女人發生性行為算不算失貞?婚后跟女性發生婚外性行為算不算違背承諾?
第四,什么是性行為?處女自慰算不算性行為?被/給他人手交或口交算不算性行為?與他人有性器官的接觸算不算性行為?還是只要“處女膜”還在就算是守貞了呢?
第五,女性都守貞了,男人的性經驗從哪里來?只針對女性的守貞要求是典型的性別雙重標準,同時也隱含了邏輯上的矛盾。女性婚前都守貞、婚后不發生婚外性行為,那男人們勢必也只能守貞或者擼。如果與“失貞”的女性上床,那么這些女性只能是未婚且不守貞的,而又沒有男人愿意與非處女結婚,最后這些婚前失貞的女性就永遠失去了選擇走入婚姻的權利。怎么看,這都是一個以女人的性為代價而對男性有利的性別互動模式。
第六,承諾“拒絕任何形式的婚前性行為”,那當性犯罪發生的時候該怎么辦?對守貞的強調,會誤導女性對于“貞潔”過度保護,而當性犯罪發生時,寧愿為了守住貞潔而導致生命危險。如果女性明明知道自己失去貞潔之后會給自己帶來怎樣的責難和羞辱,那么她就會不計代價地抵抗性侵犯從而增加性侵帶來的危害。如果不停止對受害者的污名和立所謂貞節牌坊,女性面對性犯罪時就只能放棄生命。
第七,“守貞”守的到底是什么?是校方所稱的所謂對女生的保護(保護什么)、女性的純潔(有無性經驗與人格上的純潔是兩碼事),還是保護男人怕被其他男人比下去的“自尊心”,抑或是,男人對女人的占有欲?只有把女性物化成自己的所屬物的時候,才會要求ta是“完整的”“干凈的”。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即便是女性自主自愿,是否應該支持她們選擇婚前守貞也是值得探討的,因為要看其背后的動機。宗教信條自不必說,理應尊重,但如果是以保持自己的“貞潔”來換取婚后丈夫對自己的珍視,這一定程度上恰恰中了男權的圈套,也給“處女情結”創造了更多的市場和空間。女性有太多比貞潔更值得被珍視的,內涵、思想等無需多說,單就性而言,如果在性上壓抑自己、被動消極、不懂享受、無法共同制造性愉悅,以為僅僅靠處子之身(幾分鐘之后就不是了)就可以換取丈夫對自己的重視,那就圖樣圖森破了。
有人說,人家女孩子愿意守貞,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是別人的自由了。恕我不能認同,就如家庭暴力,被打的一方不報案不求救,是不是就意味著我們要尊重他們打與被打的自由。如果是以物化女性、貶抑女性的性需求來滿足甚至美化男性的性霸權和占有欲,不管何種形式,都應該反對。
最后,那個承諾書里“我向自己、家人、朋友,以及我未來的子女承諾”是什么鬼?為啥要向我爸媽叔嬸舅甥保證我是處女?關無辜的朋友什么事,以及,你怎么能確保我將來一定生兒育女?還有還有,如果我是不婚族,我該如何婚前守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