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嚴肅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職稱評審工作,加強職稱評審管理,嚴肅職稱評審推薦工作紀律,現將職稱評審申報推薦工作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職稱申報推薦流程
申報評審職稱,由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推薦,按照屬地原則和管理權限逐級上報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在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和年度職稱評審計劃內開展職稱評審。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相結合的推薦要求,制定本單位職稱申報推薦辦法,經單位“三重一大”決策程序討論通過并公示后實施,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1.公開。是指公開職稱政策、公開單位年度評審計劃、公開單位推薦辦法、公開申報評審材料、公開考核推薦結果的“五公開”。
2.展示。是指對所有申報人員的基本情況、參評材料、證件等進行審核并統一在單位公開展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未經展示的材料,不得上報。涉密材料按有關規定進行脫密處理后方可用于申報。在展示的基礎上,單位對申報人的個人信息、申報材料等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3.考核。是指單位組成考核推薦小組,對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品德、能力、業績進行綜合考核。
4.評議。是指在考核的基礎上,對申報人進行民主測評。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擬推薦人選,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上報。
5.監督。是指單位在推薦過程中,接受單位職工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二、職稱申報推薦誠信承諾制
職稱申報推薦實行誠信雙承諾制,個人申報職稱和用人單位審核推薦均要做出誠信承諾。
申報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反映本人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水平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有效材料,簽訂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對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推薦程序和要求進行推薦,對申報人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申報人信息、材料的真實完整有效和推薦工作的客觀公正進行承諾。
三、職稱申報推薦材料
1.推薦辦法正式文件,單位“三重一大”會議紀要,公示照片等證明材料。
2.單位進行“五公開”的具體時間、方式、地點、照片等佐證材料。
3.申報人員申報材料展示的方式、照片,單位對于申報人的個人信息、申報材料等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審核的結論。
4.單位考核推薦小組人員名單,綜合考核的相關材料。
5.接受單位職工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情況。
6.其他相關材料。
四、職稱申報推薦工作核查辦法
單位尤其是事業單位,每年進行職稱評審之前要對推薦工作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推薦流程和要求開展。各單位在推薦工作中對職稱政策認真解釋,展示材料詳盡,考核推薦公開透明,對申報推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凡是在推薦過程中有異議的情況不得進入后續環節,公示無異議的方可進行職稱申報。對于推薦工作中的相關材料要歸檔保存備查。
各縣(市、)區、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推薦工作進行核查,每年按20%的單位進行抽查,凡是有信訪事項的單位重點核查,確保職稱評審推薦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于在職稱評審推薦工作中有弄虛作假、未按規定程序申報的,申報人員取消評審資格,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嚴肅追究責任。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