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最高額抵押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一、最高額抵押合同是什么
所謂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限額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最高額抵押的抵押人和債務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二、最高額抵押有哪些特點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額是確定的,但實際發生的債權額是不確定的。比如,張某以一處房產為抵押物,與債權人李某簽訂了一份擔保將來可能發生的100萬元債權的最高額抵押合同。
2、最高額抵押是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所謂一定期間,是指發生債權的期間,比如,從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發生的債權,抵押人對這個期間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3、最高額抵押只適用于貸款合同以及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規定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交易可以適用最高額抵押方式,主要是為了簡化手續,方便當事人,有利于生產經營。
4、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三、最高額抵押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最高額抵押合同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按擔保的期限執行,沒約定期限或者約定期限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對于被擔保的債權的最高限額應當明確規定,如果沒有約定最高限額,則應當認為最高額抵押合同不成立。以上內容就是關于最高額抵押合同是什么及相關問題的介紹,希望能對您產生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想了解,建議您來找法網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