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代辦出生公證嗎?缺少《出生醫學證明》
無論是去哪個國家,辦理哪種簽證,對方使館都會要求提供出生公證,所以在涉外公證中,出生公證是最常見的公證之一。我們在辦理出生公證時最常遇到的兩個問題就是缺材料和無法親自辦理,今天小象就來教大家在辦理出生公證時,遇到這兩個問題該怎么辦。
出生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或監護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自然人在中國境內出生的法律事實的真實性的活動。
出生公證
辦理出生公證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的父母親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及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如: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如父母親有去世的情況需提供死亡證明;
4、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材料,任選其一:
①戶籍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出生證明;
②《獨生子女證》;
③《出生醫學證明》+父母親結婚證;
④父或母戶口簿可以體現該關系的,父母同一或各自戶口簿+父母親結婚證;戶口簿沒法體現該關系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成員關系證明或人事檔案+父母親結婚證(如父母離婚的,相應提供離婚證書、離婚協議)。
出生公證
通常我們在辦理出生公證時,缺少的材料一般都是《出生醫學證明》,大家要么是沒有保存好,遺失了,要么是96年之前出生的,沒有《出生醫學證明》。但小象剛剛已經說明了,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材料只要四選一就行。如果是要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公證,缺少《出生醫學證明》是無法辦理的。
如果申請人因為某些原因無法親自辦理出生公證,能否委托他人代辦出生公證呢?答案當然是可以的。除了需要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 身份證件,就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出生公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