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還沒簽合同辭職幾天能走
試用期還沒簽合同辭職一般是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員工就可以走了,在離職時需要依法辦理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試用期沒有簽合同辭職有工資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復議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一、試用期還沒簽合同辭職幾天能走
未簽合同,試用期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員工就可以走。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的,也可以在協商確定的日期走。但離職時需要依法辦理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試用期沒有簽合同被辭退有補償嗎
試用期沒簽合同被辭退有補償。包括二倍工資賠償和經濟補償。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試用期沒有簽合同辭職可以投訴嗎